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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买假也需负责

1999-03-0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为加强打击盗版及伪冒商标活动,港府日前发表咨询文件提出严厉执法及惩罚方案,并首次针对购买侵权货品的消费者,亦须负法律责任。

咨询文件说,若当局突击搜查涉嫌盗版或伪冒商标活动场所时,无论是商铺或街头,执法人员可向在场藏有侵权货品的买家发出定额罚款告票。文件中首次建议购买侵权货品的消费者亦须承担法律责任,不过当事人不会有刑事罪行记录。当局认为,此举可令街边的小型流动式售卖侵权货品地方,顾客愈来愈少,定额罚款可产生阻吓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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